項目部分環境文件(第 2 層)

以程序化的 EIR/EIS 和一級決策為基礎,管理局和 FRA 繼續規劃高鐵系統,將全州範圍的高鐵系統劃分為各個項目段,兩端各有一個車站。這些項目部分構成了 CEQA 和 NEPA 下的二級、項目級規劃和環境文件的基礎,以支持高鐵系統的具體決策。

加州州長 Gavin Newsom 和聯邦鐵路管理局 (FRA) 局長 Ronald Batory 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 (MOU),根據該備忘錄,加州高速鐵路局 (管理局) 被指定為 FRA 作為國家環境政策法案下的牽頭機構的職責(國家環保局)。根據《美國法典》第 23 篇第 327 節,該諒解備忘錄於 2019 年 7 月 23 日根據地面運輸項目交付計劃(也稱為 NEPA 轉讓)獲得授權。

以下二級 EIR/EIS 文件正在進行或已完成:

舊金山至聖荷西計畫段環境文件:

聖荷西至默塞德計畫段環境文件:

默塞德至弗雷斯諾計畫部分環境文件:

默塞德至弗雷斯諾計畫部分環境文件:Central Valley Wye

弗雷斯諾至貝克斯菲爾德計畫段環境文件:

弗雷斯諾至貝克斯菲爾德計畫部分環境文件:本地生成的替代方案

貝克斯菲爾德至帕姆代爾計畫段環境文件:

帕姆代爾至伯班克計畫部分環境文件:

伯班克至洛杉磯計畫段環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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