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加州高速鐵路管理局(管理局)董事會於 1996 年根據加州公共事業法典§185020 成立。董事會負責監督全國首條高速鐵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運營。

董事會由九名成員組成:五名成員由總督任命,兩名成員由參議院規則委員會任命,兩名成員由議會議長任命。每位董事會成員代表整個州,任期四年。

董事會負責為管理局製定政策指令,並負責制定和批准管理局的關鍵政策文件。這些政策文件包括管理局的業務計劃、財務計劃和戰略計劃。首席執行官和管理局工作人員直接向董事會報告,並就正在進行的計劃的廣泛問題尋求批准和指導,包括但不限於:認證環境文件;簽訂合同;做出項目調整決策;和商業計劃。

董事會還設有多個小組委員會,專門負責監督高鐵項目的具體方面。這些小組委員會包括:

  • 執行/行政委員會
  • 財務與審計委員會
  • 運營委員會
  • 交通與土地使用委員會

董事會及其各委員會的會議均按照《巴格利基恩公開會議法》(Bagley-Keene Open Meeting Act)進行注意和舉行。董事會會議通常每月舉行一次。可以根據需要召開特別董事會會議,以解決管理局的事務,但是根據《巴格利-基恩公開會議法案》的規定,這些會議將提前十天宣布。

董事會成員

當然董事會成員

加利福尼亞州高鐵管理局盡一切努力確保網站及其內容符合加利福尼亞州規定的Web內容可訪問性指南2.0級AA標準所規定的ADA規定。如果您要查找不在加利福尼亞高速鐵路管理局網站上的特定文件,則可以通過“公共記錄法”頁面根據“公共記錄法”來請求該文件。如果您對網站或其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通過以下方式與管理局聯繫: info@hsr.ca.gov.